为了防止馆藏图书的丢失与损坏,保证本馆业务活动的正常开展,特制定本办法。
一 丢失各类图书的赔偿办法
1. 单本图书按原价的3倍赔偿;
2. 从属于多卷书或者丛书的单本图书,按原价的5倍赔偿。
二 丢失各类期刊的赔偿办法
1.日文、中文现刊按原价的5倍赔偿;
2.日文、中文期刊合订本按累计原价的5倍赔偿,另加收装订补偿费(按累计原价的30%计算)。
三 损坏各类书刊的赔偿办法
1. 在馆藏书刊上涂抹造成污损并无法修复的,每损坏一页赔偿5元;严重损坏书刊的需赔偿原书,如果无法获得原书的,按上述丢失图书或期刊的条款赔偿;
2. 如有撕毁书刊的现象,应赔偿原书;无法获得原书的,按上述丢失图书或期刊的条款赔偿,并联系读者所在单位,予以批评、教育、处分。